“逼民上楼”要不得

发布者:杨文宇发布时间:2020-06-16浏览次数:43

作者:魏程琳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

最近,山东省在疫情期间强拆农民房子,致使村民无家可归、无房可住的事件引起关注。

其实,山东合村并居没必要拆农民房子,而强拆农民房子“逼民上楼”更是要不得。事实上,近十余年来,几乎各省都在推动合村并居、农民集中居住,其中不乏山东强拆民房“逼民上楼”的事件。地方政府为何热衷推动农民集中上楼甚至“逼民上楼”呢?

01农民上楼与增减挂钩

在农业地区,政府财政资源极为有限,政府推动农民集中上楼的核心动力来自于行政和经济双重压力。农民集中上楼之后,政府将原来的村庄拆迁复垦为耕地,可以通过“增减挂钩政策”兑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,进而上市交易获得财政收入。一般情况下,通过增减挂钩政策调换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,只能在省内流动、交易。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和区域发展平衡,国务院2018年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整的政策,允许“三区三州”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。在具体实践中,通常是东西协作扶贫省份之间进行指标交易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意在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,实现保护耕地、节约资源的目标。

四川泸州叙永县水尾镇西溪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(来源叙永县宣传部)

从政策目标看,农民集中上楼既可以节约用地,又能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紧缺,还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,是件好事。

02皆大欢喜和极度不适

笔者的朋友是山东济宁汶上县某镇村民,他所在村庄2007年下半年就和隔壁村集中居住到一个新社区里。新社区距离旧村很近,不影响农民耕种田地。每家每户都是2层小洋楼,村里的公共设施如路灯、广场也一应俱全,村民居住环境大为提升,这种集中居住方式大受农民欢迎。该村因生活环境优越,男孩子找媳妇都比别村更容易,而本村的一些姑娘甚至不愿意嫁到外村,这充分说明农民对优质生活环境的渴盼和珍惜。

这个社区能建成农民满意的新社区,主要得益于原村庄地下发现了煤炭,有可预见的利益保障,负责煤炭开采的企业愿意在新社区建设中投入资源,尊重农民的生活方式。
现实中,绝大多数村庄地下没有资源可供发掘。政府在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时,为了腾出更多建设用地指标,往往建设高层楼房。农民从宽敞的农家小院搬进局促的单元房,不但改变了原有生活方式,而且因为居住地和农田之间距离变远,提升了生活成本、增加了耕作难度。有村民说,搬进楼房之后,动一动都要钱,做饭从烧火变成用天然气,每次上厕所都要花费五分钱冲水。更为不便的是,上楼之后的农民仍然是农民,楼房虽然是现代化的,但耕作农具搬上楼不方便,家庭养殖也没地方展开。据山东聊城某村返乡大学生调研,相当一部分村民庆幸自家没有搬到镇上集中居住。第一,搬进镇上集中居住点需要花费10多万元补差价、装修,平白多出了支出;第二,无论是搬到镇上还是到县城居住,农民耕种田地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(例如红白喜事)都不得不回村,来回奔波实在辛苦;第三,上楼的农户因农田机械无地方放置只能变卖,农耕季节再依赖市场服务,不但生产成本增加,且农忙时常一具难求。最让农民无法接受的是,因居住空间限制,收获的农作物无论贵贱都得及时销售,农民的市场地位更加弱势。原本是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集中居住,结果增加了农民生产生活的成本和难度。 

推土机开进村里

03集中居住政策执行中的分歧

农民集中上楼政策与合村并居政策往往相伴而生。合村并居并不是简单地减少行政村和工作人员数量,而是通过集中居住空间和人口,提升政府在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。近些年,笔者在河南、江苏、湖北、陕西、甘肃等地农村调研发现,有的村庄因道路、饮水、学校等公共品供给缺位,不少村民自发搬到镇上或县城居住,村庄逐渐成了荒芜的空心村,这些村庄村民欢迎政府前来拆旧房、复垦耕地。2019年笔者在甘肃庆城县、陕西韩城市调研发现,有的行政村在十多年前就作出新村规划,以旧宅基地退出换新宅基地,引导村民集中居住到中心村地带。经过十余年发展,新村建设井然有序,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。而无人居住的旧村旧房逐渐荒废,村民希望政府帮其拆除旧房、复垦耕地,他们认为政府出钱帮他们复垦耕地,已经是在做好事了,不需要政府给他们补贴。这种及早规划、因势利导的合村并居和农民集中上楼,是一种自然而然、水到渠成的工作,何须强拆民房“逼民上楼”以至于导致冲突呢?

拆迁现场

目前看,集中居住的矛盾,主要源于两方面:

首先是一些地方官员懒政惰政,无视老百姓生活需求的紧迫性。甚至有的地方官员把这项工作定义为“事件性治理”,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“消防员”“灭火员”,充分说明这项工作长期的被动状态。其次,管理者和村民利益的不一致、不协调。在农民集中上楼的政策执行上,地方政府的利益主要是政绩考评和经济收入。工作进度、稳定程度、任务完成情况,以及在此过程中的正面典型案例,构成政绩考评的核心内容,也成为官员晋升的重要考察内容。财政资源直接构成了这项工作的经济收入内容。而乔迁新居的农民除了关注居住环境的改善,还有便利性、居住成本和适应度等极具个性化的综合因素。04政策支持的诱惑根据相关政策,一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以获得25万元的政策支持。中西部地区一个普通自然村,村域面积约为100亩,如果整村搬迁便可获得2500万元的政策支持。虽然这笔钱不可能全部拨付给县乡镇政府作为财政资金,但相应比例的奖励资金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。

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,需要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为前提,这通常需要连片或整村复垦,那些拒不搬迁的农户最终成为影响政策目标实现的障碍。为了尽早实现政绩和经济利益,有些地方政府就会采取强拆农民房子的粗暴手段,甚至使用威逼利诱的策略,最终出现“运动式”拆迁,无房可住的农民只得在旧村废墟中搭窝棚度日。这种现象一旦在网络上流传,会快速引发舆论关注,使得工作更被动。05如何把好事办好?农业是弱势产业,农民是弱势群体,关于农民和农业的政策规定都应该慎重稳妥。一些学者和官员在农村未来发展中,积极主张推动农民进城、农业规模经营,以实现农民市民化和农业现代化,而合村并居、农民集中上楼则能够有力推动农民离开农村和农地。

事实上,这一主张忽略了中国城市人口容量、就业容量和市场容量等基本前提。当前有2亿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,他们作为农村的“尖子”尚难以在城市立足,相当一部分人在丧失了劳动力优势、被市场淘汰后,不得不返回乡村务农以保障基本生活。今天,农业之于农民的最大功能是就业和生存保障,而需要这份保障的农民大多是农民中更为弱势的群体——老弱、妇女和儿童。以家庭分工为基础的“半工半耕”模式,成为当前农民家庭的经济生产模式,这不但实现了家庭劳动力的优化配置,而且通过父子两代人的努力,渐进地实现有序城市化、市民化。留村农民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离不开农地和农业,所有的农业农村政策都应该以此为前提,合村并居、集中居住政策也不例外。既然合村并居、集中居住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,提高公共品供给水平和政府服务质量,是一件于民有利的好事,那么,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就应当首先把好事办好,其次才能追求自身利益。

江苏宿迁市泗阳县松张口村新农民房(来源公众号“兽楼处”)

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具体工作中,充分考虑农民需求、农民利益和农民意愿,以有效的激励措施,引导农民集中居住,而非粗暴的“逼民上楼”。

显然,有的地方官员在集中上楼的政策执行中,考虑政府利益、自身政绩多了一些,考虑农民利益、社会需求少了一些,结果好事办成了坏事。及时作出政策调整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才是题中应有之意。